民族与古代中国史

傅斯年

本书是傅斯年生前未能完成的一部关于中国上古先秦史的著作,后人将已写成的《夷夏东西说》、《姜原》、《周东封与殷遗民》、《大东小东说》、《论所谓五等爵》五篇作品整理成书,不厚,只有135页,但内容相当丰富,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。此前我没有深入了解过先秦史,这本书也算是为我打开了一扇新的门。

《夷夏东西说》提出:三代(夏商周)的历史,本质上是“夏(西)与商(东)”、“商(东)与周(西)”东西两大文化集团不断交替、对抗与融合的过程,而不是传统观念中单纯由西向东的单向传播。

《姜原》通过考证周人始祖母“姜原”(又作姜嫄)的身份,揭示周人与羌人的深厚渊源。从音韵学与古文字学角度证明,古汉语中“姜”与“羌”同字同源,姜姓即羌族的一部分;周人(姬姓)从西北发迹过程中,长期与西方的姜姓羌人集团通婚(姜原踏巨人迹生弃的传说,反映了姬姓祖先与姜姓母系部落的结合)。

《周东封与殷遗民》探讨了西周初年“分封制”的本质以及周朝如何处置被征服的商朝遗民。作者认为西周初年的“东封”(如封伯禽于鲁、太公于齐、康叔于卫)并不是和平的行政划区,而是周人在刚征服的东方敌对地区建立的武装殖民据点。周公通过“分茅裂土”和“因俗而治”,将庞大的殷商遗民组织(族氏)分拆给各个周室宗亲或功臣武装,利用殷遗民的文化与技术来巩固周朝对东方的统治,实现了从武装征服到国家制度化控制的转变。

《大东小东说》是对《诗经·小雅·大东》中“大东”与“小东”地理与政治涵义的考释。“大东”指商朝及东夷的传统东方旧地(即齐鲁东方大国);“小东”指靠近周朝王畿的近东地区(即近京畿的东部区域)。这首诗揭示了西周中后期周人对东方(大东/小东)被征服民族极其严酷的经济榨取与剥削,破坏了传统儒家将西周社会描绘为“至治之世”的幻想,真实还原了西周统治下“东人”与“西人”的区域阶级矛盾。

《论所谓五等爵》打破了《礼记》等后世儒家文献中关于“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”五等爵位制度的虚构叙事,否定先秦存在严密的五等爵制。在商周卜辞和金文中,“公”多为尊称或老者之称;“侯”是边防守卫镇将;“伯”是方国首领;“子”是子爵或宗室;“男”源于任事的农官或任职者。这些称谓在西周和春秋早期只是对不同身份、官职或地域首领的习惯性俗称,直到战国至秦汉时期,才被后人系统化、制度化地整理成了所谓严密的“五等爵”。